
收房时需要向开发商要开具以下收据:首先是房屋交付单和开发商的交付确认书,这是双方确认房屋验收合格的重要文件;其次是房屋转让收据,这是买卖双方确认过房款后的收据,用于证明房屋交易的合法性;还有房屋原始发票,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前,需要向国家税务部门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相应的就会开具发票,购房者需要保留这个发票,以防后期产生问题。
需要提醒的是,在收房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每一份文件的内容,核实个人信息、房屋信息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有疑问及时询问开发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收房时需要向开发商要建筑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购买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收据。
这些收据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证明。
其中建筑规划许可证是指开发商在规划部门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人发放的证明文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销售前必须获得的政府发放的证明,房屋购买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是经过买卖双方达成并签署的法律文件。
这些收据具体内容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但是它们都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证明文件,购买房屋需要仔细核对、认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