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相乘法: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些不重复的质数即为质因数),实际运算时可采用逐步分解的方式。如:36=2*2*3*3运算时可逐步分解写成36=4*9=2*2*3*3或3*12=3*2*2*3。
2、短除法:从最小的质数除起,一直除到结果为质数为止。分解质因数的算式的叫短除法。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分解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
用质数除要分解的数,从小到大一个个尝试。比如分解12=2*2*3。先用12除以2得6,再用6除以2得3,3为质数,所以分解完毕。
举个大一点的例子,30=2*3*5。先用30除以2得15,再用15除以2,发现不可以整除,试3,可以整除,得5,5为质数,分解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