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矛盾观哲学道理。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有”与“无”相互对立、相互排斥,但是又具有同一性,两者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一方存在以另一方存在为前提,没有“有”就没有“无”。同理,“难”与“易”也一样,两者相辅相成,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