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路工程项目用地指标中的规定,Ⅰ类地形区指地形无明显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3°的平原地区;Ⅱ类地形区指地形起伏不大,地面自然坡度为3~20°,相对高差在200m以内的微丘地区;Ⅲ类地形区指地形起伏较大,地面自然坡度大于20°,相对高差在200m以上的重丘或山岭地区。

根据公路工程项目用地指标中的规定,Ⅰ类地形区指地形无明显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3°的平原地区;Ⅱ类地形区指地形起伏不大,地面自然坡度为3~20°,相对高差在200m以内的微丘地区;Ⅲ类地形区指地形起伏较大,地面自然坡度大于20°,相对高差在200m以上的重丘或山岭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