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任务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1、专业大户:
(1)专业大户一般是农民家庭成员,身份涵盖比较广阔,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其他的身份。
(2)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是没有提高土地生产利用率也没有实现集约化生产,是一个过渡的形式。
2、家庭农场:
(1)将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进行结合,实现了土地的高效利用配置,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是我国主要的经营主体,比一般农户更加便于管理和市场监管。
(2)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是家庭成员,以农业收入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3、农民合作社:
(1)实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生产的经营者等的提供者和利用者,采用自愿互助的模式组织。
(2)是激活农村资源的重要平台,充分高效的利用了土地,带动农户的积极性,成为组织服务小农户的重要载体,也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力量。
4、农业企业:
(1)通过各种利益机制与农户联系,加工各种农场品或流通农产品来进行经营的形式,规模和经营指标都达到了相应标准,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认定的企业。
(2)农业企业带动了农户进入市场,将农产品加工、生产、销售进行结合,相互促进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