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是由各地政府在《特困人员供养办法》的指导下制定的。
1,据《特困人员供养办法》所述,特困人员是指生活困难、无生活来源,无法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
对于这些人,政府应当提供生活保障和护理服务,并给予补贴。
2,各地政府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程度的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以确保特困人员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护理服务。
1.
基本生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为6000元每人每年,分散供养标准为5500元每人每年。
2.
照料护理标准。一档,农村特困人员370元每人每月。二档,农村特困人员222元每人每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应当要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照料护理标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体现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