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意思是指在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设定或者变更时,将不动产权利人、权利种类、权利范围、权利限制等相关信息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一项行政行为。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确立不动产权利的法定程序,是不动产权利的法定凭证。在不动产交易、抵押贷款等重要的经济活动中,不动产首次登记是必须的。在中国,不动产首次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是不动产权利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证明不动产权利人的权益。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对未进行过登记的不动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权属核查和测绘、定界等程序,由登记机构依法进行首次登记,确定其权属状况和权利限制情况的登记行为。
不动产在首次登记前,没有被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它有举凡土地、房屋、林木、矿藏等财产性、物质性、有形性质的不动产,都需要进行首次登记。
首次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是确立不动产的权利的基础,是保护不动产权利的关键。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目的在于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为登记后的权利流转提供稳定的法律保障,防止权利的侵害和纠纷的发生。
在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例如权属来源证明、权属核查报告、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以证明不动产的所有权和相应的权利限制情况,从而完成不动产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