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止使用:
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
适用于整栋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危房处理主要有以下办法:政府评估认定后,可依法征收、拆迁重建;房主自行修缮加固,确保安全使用;对确实无法修复的,应按程序进行拆除,并做好住户安置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停止使用:
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
适用于整栋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危房处理主要有以下办法:政府评估认定后,可依法征收、拆迁重建;房主自行修缮加固,确保安全使用;对确实无法修复的,应按程序进行拆除,并做好住户安置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