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包括:
1.具备教育教学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
2.履行教育教学任务,保障学生安全和权益;
3.遵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的改革和研究工作。教师的权力包括:
1.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
2.享有言论、著作、发表及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3.获得培养、提升和福利待遇的机会;
4.在教育教学中享有专业自主权;
5.享受学生及家长的支持和尊重。
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和权力有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制止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