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在古义中是一个兼词,相当于“之于”,可以表示“所有的”、“各个”、“各位”、“各种”等意思。例如,“诸君”意为“各位君子”,“诸法”意为“各种方法”。
在古文中,“诸”还可以用于请求、命令等语境中,表示“请你”、“请你们”等意思。例如,“诸君请先”意为“请各位君子先行”。
一、诸用在陈述句时,词性是代词兼介词,是 “之于”的合音。
例如:
1、投诸渤海之尾。——《列子·汤问 愚公移山》。
2、献诸抚军。——《聊斋志异·促织》。
3、归而形诸梦。——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
二、诸作在疑问句时,词性是代词兼语气词,是 “之乎”的合音。
例如:
1、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
2、王尝语 庄子以好乐,有诸?——《孟子·梁惠王上》。
3、子闻诸?——《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