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新民法典将遗产继承时效规定在20年内。即从遗产人死亡之日起20年内,继承人可以行使继承权。如果20年内没有行使继承权,继承权就消失了。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即被剥夺继承权的人,可以在10年内请求恢复继承权。
新民法典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时效的限制,是继承人应在遗产开放后十年内请求承认继承权。
这项规定在新民法典第1208条中明确规定。
这项规定的设立是为了加强对于遗产的管理限制,保护遗产的合法权益,防止遗产被不法分子侵占。
此外,在这10年期限内,若有争议会限制纠纷的时间,避免争执时间过长,加强管理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国家无出继承人的情况。
如果遗产无法继承,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进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