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和借调的区别在于:程序不同、性质不同、时间长度不同,且借用和借调的人员工资均由原单位承担。
一、程序不同
1、借用一般是不走人事程序,并且不会在档案中保存记录。
2、借调是要走人事手续,在借调人员的档案中是有所体现。
二、性质不同
1、借用,是指特殊情况下,被借到别的单位临时工作一段时期。
2、借调比借用正式一些。
三、时间长度不同
1、借用一般是临时情况,一般是短期的。
2、借调是长期的。
借调单位属临时性质,在完成某事工后即行解散。为免整个计划皆交由临时员工进行,部份人员会由不同部“借”到借调单位工作,直至事工完成,各借调员工会返回原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借用是工作关系在原单位不变,人员被抽到新单位(通常是同级或上级业务部门)使用,一般属临时性的;借调是因编制不足等原因暂无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先上班等机会,条件成熟再调动。借调期间跟借用性质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