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健全林权纠纷调解机制: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林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对林权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由林权纠纷当事人、林权登记机关、林权证核发机关、林权争议地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组成。
加强林权登记管理:林权登记机关应当加强对林权登记的管理,及时更新林权登记信息,确保林权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严格林权证核发:林权证核发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林权登记机关提供的林权登记信息核发林权证,确保林权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加强林权纠纷调查和核实:林权纠纷当事人应当向林权登记机关和林权证核发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林权登记机关和林权证核发机关应当对林权纠纷进行调查和核实,确保林权纠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依法处理林权纠纷:对于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林权纠纷,应当依法进行处理。林权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加强林权纠纷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林权纠纷的宣传教育,提高林权纠纷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林权纠纷多为林地使用权纠纷,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使用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