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与千寻》传达出作者对于社会生活和关系的这样一种认知:生命力的发掘来源于与社会的沟通,互助和关爱是打破孤独、寻回自我的钥匙。
我觉得赞美的是历经千帆、归来仍是少年的单纯与善良。只是小学四年级的千寻,在爸妈的安排下,他们将要搬到郊外的新住址,但是意外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由于她爸妈的贪婪和自私,被汤婆婆的魔法变成了两头猪,而徒留孤身一人的千寻在这个陌生且妖魔横生的世界彷徨。这个世界里有诸如汤婆婆一样对金钱贪婪追求的人,也有像青蛙一样为达目的、放下自尊阿谀奉承的卑劣小人,也有在父母双翼下过度保护地懦弱的巨婴,那千寻就是这些典型代表的反对面。她的内心一片纯真,即使到了这个污浊的世界,她对金钱也没有任何的追求,在所有人使劲浑身解数讨好无脸男去获得他手中金子的时候,而千寻却对金子却视为粪土,甚至对无脸男吃人的行为感到愤怒,她不惧他的凶狠、拒绝他的讨好。而为了救帮过她的白龙,她甘心摒弃一切、不惜牺牲生命;为了找回爸妈,她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克服对汤婆婆的恐惧,这个时候所有人几乎忘记她不过十来岁而已,与汤婆婆的巨婴相比,她才是那个需要庇护的人啊。但即使她吃尽苦头,她都没有过任何的埋怨,仍然是那个善良、单纯的姑娘,作者应该对这个可爱的姑娘倾尽了所有的喜爱,也正是他所赞美的、希望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