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农村低保的决定通常由当地的民政部门做出。农村低保是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中国政府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的一项救助措施。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和批准通常由当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如果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生活水平等条件发生变化,民政部门会对其进行审核,并可能取消其农村低保资格。
但是,取消农村低保资格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决定,它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程序。在取消农村低保资格之前,民政部门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评估。如果农村居民对取消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诉。
取消农村低保是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由贫困户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后执行。
同时,县级民政部门还需对取消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和跟踪,确保其得到其他社会救助措施的支持和帮助。需要注意的是,取消农村低保不仅是政策的调整,更要关注被取消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