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距离类1.5米在高速公路上车速达到或超过100公里/小时超车时,与被超的车辆横向间距(两车的横向距离),不能小于1.5米。
【30米】
距离公交站、电车站、加油站、急救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口30米内禁止停车车辆。
【50米】
1.距离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桥、窄路、陡坡、隧道口等50米内禁止停放车辆。
2.普通道路能见度小于50米时,限速30公里/小时。
3.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小于50米,限速20公里/小时。
4.在高速公路上车速低于100公里/小时,与前车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注:50米为危险车距)。
5.车辆在一般道路发生故障,应在车后50至l00米放置危险警示牌。
距离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桥、窄路、陡坡、隧道口等50米内禁止停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