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山东计生特殊家庭补贴通知的相关信息:
补贴标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为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
补贴对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发放从年满60周岁起计算,按月发放到个人社保卡。
发放方式: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与当地财政、金融和社保机构协商,通过财政发放、社保卡打卡等渠道予以落实。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对象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失独家庭认定证明和银行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补贴金额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