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特殊病种需符合以下条件: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
带齐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申请特殊病种需要住院检查拍片确定所犯疾病,出院后经主治医生确诊是否符合办理特殊病种的条件並签具证明报请医院有关部门同意后,报请医保局审批领取特种慢性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