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储存毒品及其原料、制品、工具、设备、场所。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处以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处罚。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全稳定,防止毒品危害的扩散和加深。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禁毒法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与毒品相关的活动,同时积极宣传毒品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对毒品的认识和警惕性。
13条为:
(1)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2)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禁毒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3)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来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