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提出保证工作安全的补充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2.对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注明具体要求。
3.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提出增设专人监护和其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