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是可以的(但应与配偶一起和岳父办理分户手续),具体的条件及需要的资料,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户主及当事人带上双方共同的户口本、各自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户,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