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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新幼儿园具体措施(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公办新幼儿园具体措施(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更新时间:2026-01-23 20:35:15

公办新幼儿园具体措施

优化保教管理模式,尝试推行“部长负责制”,使保教管理从金字塔管理向条块管理转变。

从纵向看,幼儿园行政方面形成园长全面负责,业务副园长和保育后勤副园长各自主抓两条线。

从横向看,将幼儿园现有的四个年段划分为“大段部”、“中段部”、“小托部”三大块。每部组建领导班子,直接管辖本部的各项保教工作。

在城区所属民办幼儿园中择优遴选办园条件好的园所,扩充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1500个。

三、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遴选具有先进办园理念、社会认可度高的民办园,举办成公办园,享受政府政策保障。

四、举办模式

在城区民办幼儿园中,按照举办公办园的三条底线标准(即办园主体是教育主管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园长必须是公办在编人员且有一定数量的公办在编教师作为骨干、必须执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遴选一定数量的民办园,办成公办园分园,并签订办园合同,合同根据实际需求一年一签。

五、遴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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