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187-2009关于塔吊基础的规定
5.2.1基础高度≥1000mm且满足塔吊预埋件的抗拔要求,不宜采用坡形或台阶形截面的基础
5.2.2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C10,混凝土垫层厚度≥100mm
5.2.3板式基础在基础和底层配置直径≥Φ 12,间距≤200mm,且上下层主筋应按梁式配筋,主筋直径≥Φ 12,箍筋直径≥Φ 8且间距≤200mm。板式和十字形基础架立筋的截面积不宜小于受力筋截面积的一半
【JGJ/T187第6.2.4条】板式承台基础上、下面均应根据计算或构造要求配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上、下层钢筋之间应设置竖向架立筋,宜沿对角线配置桩顶暗梁。十字形承台应按两个方向的梁分别配筋,承受正、负弯矩的主筋应按计算配置,箍筋不宜小于φ8,间距不宜大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