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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评优奖励规定

公务员评优奖励规定

更新时间:2023-11-15 01:32:41

公务员评优奖励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年终考核等次分不称职、称职和优秀三类。优秀名额在单位行政在编在岗人员的10%以内,年底由单位职工不记名投票确定,单位党委(党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平时工作表现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优秀人员再公示上报。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对优秀人员给予一次性1500元奖励,对连续三年评定为优秀的人员记三等功,给予3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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