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规定幼儿园退费标
准:1、各级公办幼儿园幼儿
退园前,由家长提出申请,
其管理费、保教费、杂费以
家长提出申请日期为准,不
足半个月(含半个月)退半
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
2、因幼儿或家长的原因,幼
儿不能正常来园满一个月
的,退当月管理费50%;超过
半个月的退管理费30%;半个
月以下的管理费不退;保教
费、杂费按实际缺勤天数计
算退费。3、因幼儿的原因,
幼儿不能来园的,当月管理
费、保育费、杂费按实际缺
勤天数计算退费。
教育局规定幼儿园退费标
准:1、各级公办幼儿园幼儿
退园前,由家长提出申请,
其管理费、保教费、杂费以
家长提出申请日期为准,不
足半个月(含半个月)退半
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
2、因幼儿或家长的原因,幼
儿不能正常来园满一个月
的,退当月管理费50%;超过
半个月的退管理费30%;半个
月以下的管理费不退;保教
费、杂费按实际缺勤天数计
算退费。3、因幼儿的原因,
幼儿不能来园的,当月管理
费、保育费、杂费按实际缺
勤天数计算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