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饭店和食堂的显著位置公示。饭店一般在收银台的上方,食堂一般在售饭菜的窗口上方。公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直接关系到群众健康,公示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