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9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地区,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原行政区划不变;同时撤销贞丰、望谟、安龙、册亨4个自治县,设贞丰、望谟、安龙、册亨4个县。
1982年5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州府驻兴义县城。
1987年11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县,建立兴义市,州府驻兴义市。
1981年9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地区,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原行政区划不变;同时撤销贞丰、望谟、安龙、册亨4个自治县,设贞丰、望谟、安龙、册亨4个县。
1982年5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州府驻兴义县城。
1987年11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县,建立兴义市,州府驻兴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