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化准入程序。
(2)调整诊所基本标准。
(3)鼓励医师举办诊所。
(4)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
(5)支持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6)鼓励诊所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7)鼓励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8)促进诊所全职医师职业发展。
(9)完善有利于诊所发展的相关政策。
(1)简化准入程序。
(2)调整诊所基本标准。
(3)鼓励医师举办诊所。
(4)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
(5)支持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6)鼓励诊所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7)鼓励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8)促进诊所全职医师职业发展。
(9)完善有利于诊所发展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