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父母可随子女落户苏州:
1、子女死亡且无其他子女,但是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已成年且均为苏州城镇家庭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2、男性年满60周岁或女性年满50周岁,其子女在苏州城镇户口登记五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城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居住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3、子女为现役军人,配偶为苏州城镇家庭户口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为城镇家庭户口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父母可随子女落户苏州:
1、子女死亡且无其他子女,但是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已成年且均为苏州城镇家庭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2、男性年满60周岁或女性年满50周岁,其子女在苏州城镇户口登记五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城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居住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3、子女为现役军人,配偶为苏州城镇家庭户口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4、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为城镇家庭户口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