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湖北省荆门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6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沙洋镇与沙洋农场管理局合并成立沙洋市。辖汉江人民公社(现沙洋城区)和李市人民公社。隶属荆州行署。1961年,撤市复镇,仍归属荆门县管辖。1985年5月,成立沙洋区。1998年12月,成立沙洋县,仍属荆门市管辖。
属于湖北省荆门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6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沙洋镇与沙洋农场管理局合并成立沙洋市。辖汉江人民公社(现沙洋城区)和李市人民公社。隶属荆州行署。1961年,撤市复镇,仍归属荆门县管辖。1985年5月,成立沙洋区。1998年12月,成立沙洋县,仍属荆门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