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坑周边、放坡平台的施工荷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控制;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应在邻近建筑及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堆放,并应及时外运。
2. 基坑开挖应采用全面分层开挖或台阶式分层开挖的方式;分层厚度不应大于 4m,开挖过程中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黏性土分段开挖长度宜取10m-15m,分层开挖深度宜取0.5-1.0m;砂土和碎石类土分段开挖长度宜取5m-10m,分层开挖深度宜取0.3m-0.5m 。
基坑开挖的分层厚度一般为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