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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朴素论证法(老子的思辨哲理性思维)

老子的朴素论证法(老子的思辨哲理性思维)

更新时间:2024-04-17 04:47:02

老子的朴素论证法

老子已具有朴素辩证法思想。老子学说的精髓.是辩证法思想。老子观察了天地万物的发展变化,初步认识到社会历史与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辩证规律,发现了事物无不向其对立面转化的基本原则。但他过分强调矛盾对立面的统一性而忽视其斗争性,缺乏积极斗争的思想,含有走向相对主义的可能性,脱离条件而讲变化,无异于宣扬循环论。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显然还不完整和不系统,但其著作中的这种思想火花却不时闪耀光彩。

另外,《老子》一书,还有许多关于战争的论述,这些论述,综合起来,有这样几个方面:首先,反对战争,因为战争的后果是严重的,“大兵之后,必有凶年”,而且战争还会带来敌人的报复,所以说:“夫兵者,不祥之器”,其次,不得已而战时,要保持克制,不要逞强斗勇以杀人为乐,“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再次,在战争过程中,不要轻举妄动,必须保持冷静。为此指出:“善战者不怒,善胜者不争”、“祸莫大于轻敌”、“抗兵相若,哀兵胜矣”,这些论述深合兵家之要。《老子》中所反映的战争观是深刻的,它的反战思想是符合人心的,它的自卫思想是积极的:

老子传世作品《道德经》(又称《老子》),是全球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和《易经》、《论语》被认为是对华夏人影响最深远的3部著作。此书共计5000字左右,编为上下两篇,分成81章,上篇道经37章,下篇德经44章。全书的思想结构是:道是德的“体”,德是道的“用”。其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讲究物极必反。

老子认为世间任何事物都是相比较而存在的。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都是相互依存的,有此才有彼,有是才有非,有善才有恶。表面看来,正反两个方面是相互对立的,而实际上又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任何事物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老子在《道德经》第40章提出“反者道之动”,就是说,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向相反 的方面转化,所谓“物壮则老,兵强则灭”。同时,事物的发展并不是一下子实现的,需要经历一个数量上不断积累的过程(合抱之本,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老子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力,自胜者强。

老子曰:无为而无不为。即不违反规律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做好的。老子还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就是说不可以违反规律妄为滋事。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无为”的最终要求是遵循自然规律办事,也就是所谓的“顺其自然”、“因势利导”。

老子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即话说尽了,就会遇到无言与对的尴尬,倒不如信守中道。以其多说空话而一再穷尽困窘,还不如信守切中于道的原则而能够真正办实事。

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即治理大国就好像煎小鱼那样,要按照火候来照料,绝不可以还不到时候就乱翻乱搅,把小鱼都搅糊了。

老子曰:善用人者为之下。即善于用人者要处于低位势。遇事能先顾及他人,尊重他人,与他人相处融洽的人,则处于“位势低”境地。位势低者如山之谷,水必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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