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分为点号、标号、符号三大类。点号表示口语中不同长短的停顿,标号表示书面语言里词语的性质或作用。
点号:句号( 。)、问号( ?)、感叹号( !)、逗号( ,)顿号(、)、分号(;)和冒号(:)。
标号:引号(“ ” ‘ ’)、括号〔( ) [ ] { } 〕、破折号( ── )、省略号(······)、着重号( .)、书名号(《 》〈 〉)、间隔号(·)、连接号( — )和专名号( ____ )。
符号:注释号( * )、隐讳号(×)、虚缺号(□)、斜线号( / )、标识号、代替(~)、连珠号(……)、箭头号( →)。
(共十六大项)
句号:。
问号:?
叹号:!
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引号:分单引号(‘’)和双引号(“”)括号:分四种:()[]〔〕【】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在字的下面)
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分单书名号(<>)和双书名号(《》)专名号:_____(画在文字的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