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一定需要写包装厂家。
厂家的名称、地址、生产卫生许可证号、企标,生产日期,条形码是必须有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如果是生产厂家自己加工并销售产品,则标签上必须标注生产厂家。
如果是委托加工的情况,根据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标签通则》。如果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的食品生产厂家生产产品,可以只标示委托方名称和联系方式,但是必须标注被委托生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