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海关对于个人携带进境的化妆品限量规定如下:
1.60毫升或60克内的化妆品或护肤品,不限数量;
2.超过60毫升或60克,但不超过120毫升或120克的化妆品或护肤品,总数不超过五个;
3.超过120毫升或120克的化妆品或护肤品,将被视为商业用途,需要缴纳税费。

香港海关对于个人携带进境的化妆品限量规定如下:
1.60毫升或60克内的化妆品或护肤品,不限数量;
2.超过60毫升或60克,但不超过120毫升或120克的化妆品或护肤品,总数不超过五个;
3.超过120毫升或120克的化妆品或护肤品,将被视为商业用途,需要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