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有一条原则生不立传,尚健在的人基本不写,家谱也属于方志类书籍,所以我们见过的老家谱也秉承这一原则。现在有些家族在修家谱时放宽了尺度,只要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人都载入家谱,但只介绍事迹,不作盖棺定论。
我认为:家谱在记载家族历史时,对家族内地位显赫、对家族做出重大贡献者,盖棺论定之后,应在其名下,除其生卒年月,终年岁数,埋葬地点,婚娶情况,生育子女数等情况必须填入之外,另外,还应该将该人健在时,所仼职的地点了官职,重大贡献等内容,载入史册。
方志有一条原则生不立传,尚健在的人基本不写,家谱也属于方志类书籍,所以我们见过的老家谱也秉承这一原则。现在有些家族在修家谱时放宽了尺度,只要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人都载入家谱,但只介绍事迹,不作盖棺定论。
我认为:家谱在记载家族历史时,对家族内地位显赫、对家族做出重大贡献者,盖棺论定之后,应在其名下,除其生卒年月,终年岁数,埋葬地点,婚娶情况,生育子女数等情况必须填入之外,另外,还应该将该人健在时,所仼职的地点了官职,重大贡献等内容,载入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