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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进步奖奖金分配规定(科技进步奖奖金个人分配办法)

福建省科技进步奖奖金分配规定(科技进步奖奖金个人分配办法)

更新时间:2024-07-03 20:02:21

福建省科技进步奖奖金分配规定

福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不分等级,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每人奖金额为50万元,其中10万元届获奖者个人所得,用于改善生活条件;4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第十二条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奖每年评审一次,每年授奖项目不超过二百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奖金数额接获奖等级分别为: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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