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大型链轨式拖拉机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包括累计作业1.5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况仍属4.1条或4.2条的;
2、大型和中型轮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累计作业1.8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态仍属4.1条或4.2条的;
3、小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累计作业1.2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态仍属4.1条或4.3条的;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1、大型链轨式拖拉机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包括累计作业1.5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况仍属4.1条或4.2条的;
2、大型和中型轮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累计作业1.8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态仍属4.1条或4.2条的;
3、小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0年(或累计作业1.2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态仍属4.1条或4.3条的;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