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1992 年以前的工龄认定主要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对于 1992 年以前的工龄认定,需要查看个人的档案记录。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到附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查询您的档案所在地。然后,您可以从档案中获取您在 1992 年以前的工作经历和工龄信息。但实际工龄不一定准确,必须以档案里的记录为准。
此外,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和政策,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轮换工等不同类型的员工在计算工龄时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在办理 1992 年以前的工龄认定时,建议您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和劳动部门咨询,以便得到最准确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