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的历史最早可以上溯到商朝,那时即有族群在此休养生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伊春归汤原县管辖。1952年,伊春正式建县;1958年,伊春撤县建市;1964年,撤伊春市建伊春特区;1970年,伊春改特区为伊春地区;1979年,改伊春地区为伊春市至今。伊春市现下辖一市(县级)、五县、四区,辖区面积32759平方公里,人口88万人。
伊春的历史最早可以上溯到商朝,那时即有族群在此休养生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伊春归汤原县管辖。1952年,伊春正式建县;1958年,伊春撤县建市;1964年,撤伊春市建伊春特区;1970年,伊春改特区为伊春地区;1979年,改伊春地区为伊春市至今。伊春市现下辖一市(县级)、五县、四区,辖区面积32759平方公里,人口8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