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预定者将支付生活补助标准费和当地补助金。
入学前按国家正式:干部、公务员、职工、本人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合计的90%,另加本人的工龄津贴计算。计算后如果低于上述标准,则按标准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