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是一种介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雏形城市,或称为初级城市。 当今社会,小城镇指的是一种正在从乡村性的社会变成多种产业并存的向着现代化城市转变中的过渡性社区。
广义的乡镇包括: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国家批准设镇建制的建制镇、乡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和纯属集市贸易的集镇。
狭义的小城镇包括县城以下建制镇和集镇。
1、狭义:我国狭义上的小城镇是指除设市以外的建制镇,包括县城。这一概念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法定含义。建制镇是农村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的中心。
2、广义:我国广义上的小城镇,除了狭义概念中所指的县城和建制镇外,还包括了集镇的概念。
这一观点强调了小城镇发展的动态性和乡村性,是我国小城镇研究领域更为普遍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