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燃气爆炸下限大于4%的控制可燃气含量为≦0.5%;2、可燃气爆炸下限小于4%控制可燃气含量为≦0.2%;3、2种以上可燃气混合的样气,以爆炸下限小的可燃气为准。
动火作业可燃气体的范围为
可燃性气体爆炸极限>4%,检测合格指标<0.5%; 可燃性气体爆炸极限<4%,检测合格指标<0.2%; 氧含量检测合格指标为:19.5%~23.5%。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