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教师是指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高超的教育教学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高尚师德的教师。这一概念最早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的,具体日期不详。
在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中央全会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教育,建设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这时对“四有”教师的要求重新提出。1983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四有”教师的标准,即:“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精湛、作风优良、道德情操高尚”。
因此,可以说“四有”教师提出的时间,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代。
2014年第三个教师节前夕提出四有教师。
四有教师是指有理想信念、有仁爱之心、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其出自2014年第30个教师节前夕,国家领导人在北京师范大学时勉励广大师生的讲话。有理想信念,这是实现中国梦的思想基础,体现了思想育人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