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和巡察的主要区别是:
1、开展的主体不同:中央和省级叫巡视,市县两级叫巡察。
2、定义不同:巡查:通常而言,巡查组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或者某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而派出的。例如: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组。巡查重在“查”,即查找和查处问题,因此派出巡查组的目的是促进任务落实、推动目标实现。上至中央,下至市县都可以派出巡查组;巡视:党内巡视制度是指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
3、督导的程序不同:巡视组通常只有中央或省一级派出;而巡查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并直接向派出的党组织负责的一种党内监督制度。
4、内容和检查不同:以巡视带动巡察,不仅有效地发挥了巡视对巡察的示范、指导和推动作用,而且有效地发挥了巡察对巡视的补充、拓展和延伸作用。
巡视组、巡察组体现的都是党内监督,只是巡视组的派出级别更高,从上视下,往往重在宏观、重在大局,而巡察重在“察”,即了解情况,重点是发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也就是要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密切干群党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主体不一样,巡视的主体是国家和省级,而巡察主体则是地市和县级。巡视是一般只有国家或省级建立的专门机构,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制度对其下级的组织和其成员进行监督。巡察则是对市县进行察访。一般多是以巡视去带动巡察,不仅让巡视发挥了示范和指导推动作用,也使得巡察能作为巡视的一个补充延伸。
巡视与巡察相比而言级别更高,从上视下,重在大局以及宏观。巡察则着重于察,即使视更是察,相对更具体更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