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在明朝开始实行分级考试,形成了完备的考试制度。清朝中初期曾继承和完善了科举制,但清后期为推广学堂,废除了科举制度。(一)明朝建立了完备的考试制度,将考试划分为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
明代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 朝朝把科举考试分为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四级,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完整考试体系。
明代以前,学院只是为科举培养人才的方法之一;到了明代,进学院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二)清朝前期废八股改试策论,首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而后期更是废除科举制。清初一开始沿袭了明代科举制度。
但到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
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下令所有考试悉照旧制。 至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
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
科举制度在明清时期的变化:
一、考试内容限定八股取士。明代开始,科举考试只能从四书五经里出题,为圣人立言,不能自由发挥。且文体只能是八股文。
二、考试层次规范明确。县试取秀才、乡试取举人,最后是殿试取进士。
三、确定科举制度的地位。确定了科举考试是进入封建官僚体系的主要和规范渠道。只有通过科举考试的选拔,才是文官选拔的规范主要渠道,非经科举考试做官被视为进入文官的歪门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