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乐教化开始于我国的西周时期。礼乐教化是和西周分封制、宗法制相对应的治国理政的制度、措施和活动。
分封制和宗法制强调等级秩序和家国一体,为了维护统治秩序,统治者就需要各级贵族和臣民通晓并严格按照自己所在等级的权利和义务行事,这就必然需要通过教化来普及相关的制度性常识,通过礼乐礼仪习惯来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
然而,随着西周晚期的王室衰微,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混战,分封制逐步瓦解,宗法制也难以维系,礼崩乐坏的现象日益严重,生活在春秋晚期的孔子对这些社会秩序混乱的局面痛心疾首,这才有他“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慨叹。
早在夏商周时期,古代先贤就通过制礼作乐,形成了一套颇为完善的礼乐制度,并推广为道德伦理上的礼乐教化,用以维护社会秩序上的人伦和谐。
中国古代的“礼”和“乐”起源于远古的原始崇拜。《礼记》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其贡献的礼品、击土鼓而作乐,便是最早的礼乐仪式。到了传说中的五帝时期,虽然帝王的领袖地位和递相禅让产生了“礼”的意识,但是礼的制度还未产生。到了夏朝,由于“天下为家,各亲其亲”,于是“大人世及以为礼”,“礼义以为纪”,礼仪制度才逐渐建立起来。但夏礼因文字记载和考古材料的缺乏,已难知其详。商礼由于殷墟考古的大量发现,以及《史记》有较多的记载,则已彰彰可考。到了周代,礼制集前代之大成,逐渐完备和成熟起来,因为这时不仅形成了系统的礼乐制度,而且赋予礼乐以丰富的人文内涵。“乐”在周之前也已有不少歌舞产生。到了周代,“乐”的内容不断丰富,形成了相应的制度,设置了专门的机构来规范和管理乐舞。
在礼乐文明形成的过程中,周公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制礼作乐,不仅将远古至殷商的礼乐加以改造和发展,形成系统化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而且注入“德”的因素,使其具有道德伦理的深刻内涵。孔子是发展中国古代礼乐文明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他继承、推广和宣扬礼乐文明,整理、传播了记载古代礼乐文明的儒家经典“六经”,并且,他以礼乐为解说对象,着力彰显礼乐文明的精义,强调礼乐文明的人伦教化和治世功能。
“礼”是人性的基础。《礼记》曰:“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是人类文明社会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区别人与动物、文明与野蛮的标准。礼使人明确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懂得尊敬和谦让;使人区别事物或行为的是非,懂得什么是该做和不该做的。“礼”也是一种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向善和自律。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因此,礼乐文明更强调通过礼教,使社会规则内化为人的内心尺度,通过让他们知礼、守礼,达到社会和谐的境界。
“乐”的社会作用重在和谐精神。《礼记》曰:“故乐者,审一以定和……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乐”是协调世间万物的纲纪,它的作用是使人们各安其位,和谐相处。“乐”也有陶冶情操,移风易俗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