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传播学研究领域,传播效果具有双重含义:
①在狭义和微观方面看,它只具有说服或宣传意图的传播活动,在传播对象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说服性传播,是指通过劝说或宣传来使受传者接受某种观点,或从事某种行为的传播活动,这里的传播效果通常意味着传播活动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传播者的意图和目的。
②,从广义和宏观方面看,传播效果只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活动对社会和受众产生的一切影响和结果的总和。
传播效果,一般理解为受传播者接受信息后,在感情、思想、态度和行为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但随着传播学的发展,这一传播效果的界定已有了很大的扩展,即把信息共享、兴趣养成、知识承接、情绪反应、审美愉悦、认同一致。态度转变和行为改变等都纳人传播效果之列。 传播效果既是传播行为产生的有效结果。 广义,传行为所引起的客观结果,包括对他人和周围社会实际发生作用的一切影响和后果。 狭义,是传播者的某种行为实现其意图或目标的程度。 效果又可以分为不同层面,根据学者们大体一致的看法,传播效果依其发生的逻辑顺序或表现阶段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外部信息作用于人们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增加和知识结构的变化,属于认知层面上的效果;作用于人们的观念或价值体系而引起情绪或感情的变化,属于心理和态度层面上的效果;这些变化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即成为行动层面上的效果。从认知到态度再到行动,是一个效果的累积、深化和扩大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