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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类厂房油漆工段防火分隔要求(乙类储罐和乙类车间防火距离)

戊类厂房油漆工段防火分隔要求(乙类储罐和乙类车间防火距离)

更新时间:2024-12-09 11:23:37

戊类厂房油漆工段防火分隔要求

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和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相关规定。

2. 仓库防火分隔

1)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2)对于丙、丁、戊类仓库,在实际使用中确因物流等使用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进行分隔,如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开口部位的宽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6.0m,高度最好控制在4.0m以下,以保证该部位分隔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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