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由水平划分和垂直划分两种。如果层与层之间没有开口,就按水平划分。如果层与层之间有开口,如中庭、敞开楼梯等,既可以上下层合并划分防火分区,又可以在开口处设置防火分隔设施,层与层单独划分防火分区。
多层建筑防火分区,最大面积,2500平米高层建筑,最大防火分区面积1500平米,地下室防火分区面积500平米。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加倍。
为了确保防火分区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充分发挥其功能,划分防火分区除必须满足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面积及构造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作避难通道使用的楼梯问、前室和某些有避难功能的走廊.必须受到完全保护,保证其不受火灾侵害、并经常保持畅通无阻。
二、在同一个建筑物内,各危险区域之间、小同用户之间、办公用房和生产车间之间.应该进行防火分隔处理。
三、局层建筑中的各神竖向井道,如电缆井、管道井、垃圾井等,其本身应是独立的防火单元,保证井道外部火灾不得传人井道内部。井道内部火灾也不得传到井道外部。
四、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如医院等)在防火分区之内尚应设置更小的防火区域。
五、高层建筑在垂直方向应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六、所有建筑的地「室,在垂直方向应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七、为扑救火灾而设置的消防通道,其本身应受到良好的防火保护。
八、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防火分区,其允许面积可以适当扩大